关于引号的书写规范,综合权威资料整理如下:
一、基本书写格式
双引号 - 横排时写作「」,占一格,左上角开始,右下角结束
- 竖排时写作「」,左上角开始,右下角结束
- 例:
> 《红楼梦》是清代作家曹雪芹的代表作
单引号
- 横排时写作‘ ’,占一格,左上角开始,右下角结束
- 竖排时写作‘ ’,左上角开始,右下角结束
- 例:
> 《史记》中“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二、使用规范
引用规则
- 直接引用:用双引号包裹完整语句,句末标点(如句号、问号)置于引号内
- 间接引用:无需引号,仅用逗号、句号等标点分隔
- 连续引用:每段开头用前引号,最后一段用后引号
特殊用法
- 强调: 用引号突出特定词语(如“重要人物”“核心观点”) - 讽刺/反语
- 特定称谓:如“父亲”“母亲”等
格式注意事项
- 引号与标点符号不可拆分,必须成对出现
- 文章换行时,标点符号需与文字共用一格,引号不占首行
- 书名号与引号配合使用:书名号内用双引号,作者名用冒号
三、示例参考
完整引用:
>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没有别的字。”
间接引用:
> 他称赞这部作品“思想深刻,艺术精湛”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引号在书面表达中的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