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权威信息源,形容看清事和人的成语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涵盖观察透彻、洞察本质、看透表象等含义:
洞若观火 形容观察事物透彻明晰,如同看火一样清楚。含褒义,多用于描述对事理的深刻理解。例如:分析案情“洞若观火”。
明察秋毫
形容目光敏锐,能察觉极细微的事物,常用于赞誉人的洞察力。例如:法官办案“明察秋毫”。
火眼金睛
借指能识别真伪的能力,源自《西游记》中孙悟空的神奇眼睛。例如:揭露阴谋需“火眼金睛”。
洞烛其奸
指看透他人的阴谋诡计,强调对隐秘行为的洞察。例如:侦探“洞烛其奸”。
洞察秋毫
与“明察秋毫”同义,强调对细微之处的敏锐观察。例如:科研人员“洞察秋毫”。
其他补充说明:
“一针见血”侧重言辞或分析直击要害,非直接形容观察;
“雾里看花”含贬义,指看事物模糊不清,与题干要求不符。以上成语均出自权威典籍或文学作品,使用时需结合具体语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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