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病休证明需要结合医疗机构证明和单位内部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备材料
医院诊断证明书 - 由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
- 内容需包含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建议的病假天数及是否需要住院等。
请假条
- 由本人书写或单位提供模板,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开具流程
医院开具证明
- 患者需到正规医院门诊或急诊挂号,由执业医师填写诊断证明书,结合病历资料确定病假天数;
- 诊断证明书应包含:
- 基本信息(姓名、年龄、性别等)
- 诊断结果及建议(全休/半休及恢复工作建议)
- 医院公章。
单位审核流程
- 将诊断证明书及请假条提交单位人事部门;
- 单位需在规定的工作日内(通常为1-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批准病假申请。
三、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
- 诊断证明需在申请病假当天或前提交,事后补办可能影响工资核算。
证明效力
- 仅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被普遍认可,其他医疗机构证明可能影响审批。
工资计算
- 病假期间工资通常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
- 部分单位可能要求提供住院证明或缴费单等辅助材料。
四、特殊情况说明
职业病诊断: 若涉及职业病,需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符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 证明材料真实性
通过以上步骤,个人可规范申请病休证明,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