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规定是规范企业档案管理行为、保障档案完整性和安全性的重要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总则
管理目的 加强职工档案管理,保护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同时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细化管理要求。
管理原则
坚持党管档案、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安全保密。
二、档案内容与分类
档案范围
包括职工个人信息、社保信息、职业经历、工作表现、培训考核记录等,全面反映职工历史和现状。
分类要求
按照档案形成部门、时间顺序或内容类型进行分类,便于检索和管理。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
管理部门
企业劳动、组织人事部门或综合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职责分工
- 保管档案,确保档案完整无损;
- 办理档案查阅、借阅、转递手续;
- 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为人事决策提供依据。
四、档案保管与安全
物理安全
档案需妥善保存,禁止拆封、折叠、销毁或外泄,确保防盗、防火。
电子管理
建立电子存档系统,定期更新档案信息,保障数字资源安全。
保密要求
严格限制档案查阅权限,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内容。
五、档案利用与监督
利用规范
需经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时需注明日期和原因,严格控制修改次数和范围。
监督机制
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企业内部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六、特殊情形处理
失踪/逃亡职工: 档案由原单位或劳动行政部门保管; 死亡职工
七、信息化建设要求
推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
以上规定旨在通过制度化管理,确保企业职工档案的权威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适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