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交通安全的"六保证,六不准"内容如下:
一、六保证
责任落实 施工现场所有参建单位需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到人。
同步部署检查
施工安全与交通安全需同步部署、检查。
全员培训
所有人员需接受交通安全有效培训。
资质与技能
驾驶人员证件齐全且技能合格,乘车人员遵守交通法规。
车辆与设备
交通工具需通过制动、转向、承载件检测,应急救生器材完好。
二、六不准
车辆使用
不准使用未检验或不合格车辆载人载物。
驾驶行为
不准无证/酒后/疲劳驾驶,禁止违章、超速、超载。
混装与载人
不准人员与设备、材料混装,不乘坐非载人车辆。
恶劣条件运输
不准在气象、路况、视线不佳时强行运输。
文明乘车
不准不文明乘坐交通工具。
说明:
上述内容主要基于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部分条款(如无证驾驶、超速等)存在交叉,但未完全覆盖法律条文。- 若需法律层面的完整规定,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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