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宣传标语主要围绕设施保护、法律义务、全民参与等方面展开,具体可分为以下五类:
法律与义务类
- 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得擅自移动或破坏;
- 保护设施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盗窃破坏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死刑)。
全民参与类
- 依靠群众,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保护行动;
- 全民动员,坚决打击盗窃破坏行为,共建和谐社会。
安全警示类
- 护好线才能用好电、通好话、看好节目;
- 光缆传千里,保护通信光缆人人有责。
行动号召类
- 斩断盗窃“黑手”,保护设施安全;
-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收购相关器材。
社会价值类
- 确保设施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 严厉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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