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厂内废品处理部门的问题,需根据企业类型和废品性质综合判断,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况:
一、企业内部处理方式
部门分工明确的企业
大型企业通常设有专门的 供销科或 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废品归口管理,而小企业可能由 老板本人或 保卫处处理。例如:
- 产成品废品(次品、二等品)需经厂长审批后,由指定部门(如采购或生产部门)统一处理;
- 原材料废品可能由采购部门协调处理。
生产部门职责范围
部分企业(如手机工厂)将废料管理纳入生产部门职责,由其负责设备事故废料、工伤废料等与生产直接相关的废弃物处理。
二、外部监管与合规要求
商务主管部门监管
废品收购活动需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由 商务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监管,制定回收标准和发展规划。企业需通过工商登记并取得相关资质,非法经营可能面临处罚。
政府联合执法
街道办、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废品回收站点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其取得合法审批并遵守环保要求。
三、特殊废品处理要求
危险废物(如含汞电池、氧气瓶等)需按《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单独管理,通过有资质的回收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大型废品(如长铁条)需提前切割至规定尺寸,否则可能因体积过大无法回收。
总结
厂内废品处理无统一部门,需结合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执行,同时需符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建议企业根据自身规模和废品类型,参照上述分类方式制定具体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