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江苏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定,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一、领取条件
缴费要求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中断就业性质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
-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如被辞退、开除等);
- 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后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登记与求职意愿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如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二、领取标准
缴费年限与比例
- 缴费不满10年: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 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按45%确定;
- 缴费20年以上:按50%确定。
上下限规定
- 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三、其他注意事项
领取期限: 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合并计算后不超过24个月; 特殊情况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1年江苏省人社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