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基本条件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需为会计、财务、审计等相关领域。
工作年限
- 博士:取得会计师职称后满2年
- 硕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满5年
- 本科/学士学位:满10年。
继续教育
近5年需完成20学分,且需在评审年度内完成。
职业道德
遵守《会计法》,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二、核心材料要求
基础材料
-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职称聘书、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单、继续教育证明等。
业绩材料
- 参与重要财务项目、解决财务难题、制定财务制度或策略的案例,需附荣誉奖项等证明材料。
论文要求
- 发表2-4篇与会计相关的学术论文,需标注ISBN号或CN号。
三、评审流程
网上申报
填写《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表》,单位审核后提交。
资料审核
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答辩(部分地区要求)
通过初审后,可能需参加答辩展示专业能力。
专家评审
由“高评委”组成评审组,根据材料及政策进行综合评价。
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进入最终审定。
证书发放
完成所有流程后,领取高级会计职称证书及评审资料。
四、注意事项
地区差异: 具体要求可能因省份政策不同存在差异,需关注当地财政厅或评审机构发布的最新通知。 时间节点
论文要求:部分省份(如山东)对论文数量和期刊级别有明确要求,需提前规划。
以上流程及条件综合了全国通用要求及部分地区特色,考生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准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