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广西教师职称评定政策,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评定条件
基本条件
- 需在岗且符合学历要求(如高中教师需本科,幼儿园教师需大专等),且无违纪行为记录。
- 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师德师风无失范行为。
资历要求
- 中级职称晋升高级需满5年资历(如专科毕业需担任实验师6年以上)。
- 初级职称晋升中级需满4年资历(如专科毕业需担任助理实验师4年以上)。
教学与科研要求
- 需承担教学工作量达标,完成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教学经历。
- 每年至少1次公开课,培养2名青年教师或骨干教师。
- 参与课题研究或教研活动,发表1篇论文或教学设计。
其他条件
- 需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能力考核优秀证书,或县级教育教学奖状。
- 乡村教师需满足定向培养、帮扶学生成果等特殊要求。
二、评定流程
申报准备
- 提交材料: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教学成果、获奖证书等。
- 单位审核:由学校或教育机构组织考核推荐。
公示与评审
- 通过初审者进入公示阶段,接受同行评议。
- 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结果。
结果公示与聘用
-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职称证书。
- 与岗位聘用挂钩,退休或离职后职称失效。
三、注意事项
申报需在岗且未达到退休年龄,同一年度仅限申报1个职称。
公立幼儿园教师采用“评聘结合”模式,非在编教师按原政策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1年广西职称评审文件及权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