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文明教师评选条件主要依据《许昌学院附属中学文明教师评选方案》制定,核心标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师德师风、文明素养等方面。具体如下:
思想政治素质 - 热爱祖国、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拥护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
爱岗敬业与业务能力
- 忠诚教育事业,勤恳工作,认真备课、批改作业,具备较高业务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师德师风与学生关怀
- 关爱全体学生,尊重人格,严慈相济,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以身作则,维护师生威信。
文明素养与社会责任
- 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心公益,遵守社会公德;衣着得体,言行规范,无不良嗜好。
其他要求
- 无旷工、迟到现象,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集体利益。
注:
不同学校或单位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细则,建议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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