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政工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评定条件
学历要求 - 大专学历:从事政工工作满10年;
- 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从事政工工作满5年;
- 博士学历:从事政工工作满2年。
工作经历与业绩
- 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工师法》规定的综合素质要求,具备扎实的思想政治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需独立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专业能力与成果
- 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政策分析、治理能力;
- 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或2篇以上普通期刊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
- 参与或主持过重要思想政治工作项目,取得社会认可。
二、评定流程
个人申报
- 填写《中级政工师职称申请表》,提交个人履历、学历证明、工作业绩材料等。
单位推荐
- 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至评审机构。
材料审核
- 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
专家评审
- 通过初审的申报者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专家对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公示
- 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授予中级政工师职称。
三、注意事项
材料要求: 需提交工作业绩证明、论文著作等材料,论文需符合期刊级别要求; 时间节点
地区差异:不同省份对论文发表刊物、工作年限等具体要求可能略有差异,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建议申报者提前咨询当地人事部门或职称评审机构,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