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高级经济师需满足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核心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历资历要求
基础学历 - 博士:中级职称后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 硕士/研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中级职称后满5年
- 本科/学士学位:中级职称后满5年
- 专科:中级职称后满10年
破格条件
- 未取得中级职称者:
- 担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满3年,且企业近3年年均销售额超5000万、净资产收益率6%以上;
- 获国家或省级经济类专家称号(如“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 在粤东西北或基层工作满10年,获县级以上表彰。
二、业绩成果要求
管理项目
- 主持或参与大中型企业投融资、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或省部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论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政策与标准
- 主持制定并实施重点行业规划、经济政策规章或行业标准,经批准后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专利与奖项
- 作为主要发明人累计获1项以上中国专利金奖,或累计获2项以上省级发明人奖。
三、学术成果要求
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2篇以上经济管理研究论文,或出版经济专业专著。
四、其他条件
需通过全国高级经济师考试(含《高级经济实务》科目);
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
注意:
各地评审标准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