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办社区卫生服务站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一、核心条件
人口与设施要求 - 规划入住人口需在2000-5000户之间,且需有综合服务设施,按每百户30平方米标准配置。
- 需配备基础医疗设备(如牙科治疗椅、消毒设备等)及常用药品,急救药品需符合省级规定。
资质与人员配置
- 至少1名持有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且从业满5年的人员。
- 需制定人员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
二、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文件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请书》。
-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及建筑设计平面图。
资质与身份证明
- 负责人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
- 机构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场地与设施证明
-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 设施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单价等)。
社区与审批材料
- 所在社区居委会初审意见。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请示。
三、审批流程
初审与上报
- 向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30日内完成初审并报市卫生局审批。
- 审核通过后发放《设置批准书》。
执业许可
- 建成后向市卫生局申请执业登记,通过验收后发放《执业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
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非政府举办)。
配备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及法律文书。
建议:
具体流程和材料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