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综合诊所的审批条件需根据经营类型(备案制或审批制)及诊疗范围具体划分,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一、人员资质要求
负责人资质 - 个人执业:需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满5年,或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注册满3年。
- 单位设置:负责人需满足个人执业条件。
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 需配备至少1名具备《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医师或中药师。
- 医技科室设置:每医技室至少1名相应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与设施要求
建筑面积与布局
- 总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人均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 功能分区明确:需设置诊室、治疗室、中药调剂区等,各区域相对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
设备配置
- 基础设备:诊桌、诊椅、血压计、紫外线消毒设备等。
- 中药饮片调剂:需配备中药柜、高压灭菌设备等。
- 应急设备:急救设备、污物桶等。
三、制度与规范
规章制度
- 需制定岗位责任制、医疗技术操作规范、感染控制制度等。
- 门诊电子病历系统:需与当地信息监管平台对接。
消防与环保
- 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消防相关规定。
- 环保措施需达标。
四、其他要求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诊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与负责人签订责任协议。
诊所名称与资质
- 名称需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 需办理《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制)。
补充说明
中医备案制诊所: 适用于个人执业且执业满3年的情况,要求较审批制简化。 特殊区域要求
以上条件需结合当地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获取最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