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审计师评审条件综合各地标准,主要包含学历资历、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核心要素,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历资历条件
基本要求 - 需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 若为大专学历,需从事审计工作满20年以上,且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后满8年。
特殊情形
-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者,可视为具备高级审计师职称,直接参与评审。
二、工作业绩条件
项目经验
- 主持或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负责人5次以上,或担任主审7次以上。
- 在审计项目中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依法处理者优先。
成果奖励
- 审计项目获审计署或省级审计机关评为优秀或表彰项目1项以上。
三、职业道德与能力要求
政治素养
-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专业能力
- 精通审计理论、法规及实务,具备独立承担复杂审计任务的能力。
- 需通过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继续教育
- 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评审方式: 通常采用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破格评审
地区差异:部分省份对内部审计人员、社会审计机构人员等设置专项评价指标。
以上条件需结合当地最新政策调整,建议申报前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评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