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副高职称评审的相关信息,评审条件主要分为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能力及职业素养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学历资历要求
学历背景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5年;
- 副主任医师职务满3年或具有同等资历。
学历较低者要求
- 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 中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二、工作业绩与能力要求
临床工作业绩
- 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取得显著医疗成果或业绩突出;
- 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教学与科研能力
- 担任中级职称期间,每年完成不少于40周专业技术工作量;
- 指导青年医师或参与教学改革,主持或参与市级课题。
基层服务要求
- 副高级职称申报前,需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满1年(其中省级机构需20年)。
三、学术与职业素养
学术成果
- 在核心期刊或SCI期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 参与国家级或省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重要成果。
职业规范
- 遵守《科学技术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记录;
-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意识。
四、其他注意事项
具体评审标准可能因职称类别(如卫生专业、教育类等)存在差异,需以职称评审机构最新文件为准;
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论文、教学成果等证明材料。
以上条件综合自安徽省职称评审条例及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指南,建议申报人员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