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及相关规定,2021年律师事务所成立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名称与住所:
需有独立名称、固定住所及章程
律师团队:
配备符合规定的律师,设立人需为执业满3年且近3年未受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资产要求:
设立人需具备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最低资产数额(普通合伙30万元,特殊普通合伙1000万元,个人执业10万元)
二、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要求
合伙人数量:
普通合伙需3名以上合伙人,特殊普通合伙需20名以上合伙人
设立人资质:
普通合伙设立人需执业满3年且专职执业,特殊普通合伙设立人同样需执业满3年
三、其他要求
需提交律师名单、身份证明、执业证书、住所证明等材料
分所设立需满足执业满3年且20名律师以上,并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注:具体资产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获取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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