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 - 需坚定政治立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近3年年度考核需为称职以上等次,无基本称职以下记录。
身份与学历
- 需为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且已进行登记备案。
- 一般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省份对专科生有放宽规定(如青海省直机关允许专科生报考)。
二、基层工作经历
年限要求: 通常需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党政机关、村(社区)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单位除外)等。 特殊规定
三、任职年限与考核
服务年限:需在本级机关工作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实际在岗1年以上,借调时间不计入。
考核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无基本称职以下记录。
四、年龄与身体条件
年龄限制: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40周岁以下(1982年后出生),三级、四级调研员43周岁以下(1979年后出生),其他职级35周岁以下(1987年后出生)。
身体条件:需通过体检,具备正常履职能力。
五、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匹配:需符合拟任职位的专业技能、工作实绩等要求。
特殊情形:新录用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注:不同地区或特殊岗位可能调整部分条件,如青海省直机关对年龄有放宽规定,选调生遴选另有服务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