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衡水市户籍迁入政策,外地户口迁入需满足以下条件及办理要求:
一、迁入条件
购房落户 在衡水市区购买商品住房,需提供房产证、门牌证、书面申请书及户口簿,满足人户合一要求。
投靠亲友落户
- 夫妻投靠: 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 父母投靠子女
- 其他亲属投靠: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双方户口簿。
社区公共户 申请在社区公共地址落户,需提交书面申请书及户口簿。
租赁房屋落户
需提供租赁协议、门牌证、户口簿及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其他特殊情况
- 省外迁入需持有准迁证;
- 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需毕业证、户口簿及村委会证明。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书面申请书; 房产/租房材料
亲属关系材料: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
申报迁出:
在原户籍地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迁入办理:
携带材料至迁入地派出所申报,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
四、注意事项
未满足条件者可申请居住证,享受基础公共服务(如入学);
学生随迁需额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工作/居住证明。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1年衡水市公安局及相关部门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