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长任职条件因地区和层级存在差异,但根据最新政策要求,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点:
一、基本条件
编制与职级要求 - 必须为公务员编制(政法专项编),与乡镇副职同级(落实职级待遇的省市)。
- 新招录司法所正式在编人员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至少1名工作人员需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
- 新任司法所长、副所长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是硬性准入门槛。
二、专业与能力要求
学历与资历
- 需具备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但取得法律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
- 有2年以上科员以上任职经历,且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综合能力
- 具备较强组织协调、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司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
- 需通过民主测评、纪检核查,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其他保障措施
工作保障: 司法所编制不少于4名,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培训与交流
注:以上条件以最新政策(如上海司法局规定)为准,其他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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