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评副高职称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学历要求 - 博士:需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
- 硕士/双学士学位:需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 本科:需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 专科:需在小学/初中学段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基层工作经历
- 城镇教师:需累计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育人工作
-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领导职务者优先,需获得荣誉(无班主任岗位要求)
教学工作
- 完成教学工作量(农村小学教师年均360学时以上),承担校本课程开发
专业示范
- 开展校级以上讲座/示范课至少5次,其中1次县级以上;指导2名以上教师
三、科研与业绩条件
科研能力
- 参与县及以上级别课题研究,主持或参与发表学术论文(农村教师可放宽至1篇未发表但有价值文章)
业绩成果
- 主持校本研修任务并提交总结报告,培养指导2名以上教师
四、考核与继续教育
考核要求
- 通过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考核
继续教育
- 每年完成不少于90学时,提交近两年继续教育证书
五、其他条件
需具备相应外语和计算机水平,通过职称考试
申报专业需在省内具有影响力,优先选择本校主体系列
注:
以上条件综合自太原市及山西省最新政策,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建议结合个人经历提前准备材料,如论文、课题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