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跨区中考规定主要涉及报考资格、考试安排、成绩认定及录取方式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报考资格
户籍或积分条件 - 户籍地报考:
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可回户籍地参加考试。 - 积分达标报考:户籍地与居住证登记地址不在同一区,或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且学籍与设站单位不在同一区。 - 其他特殊群体:如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
限制条件 - 考生需完成三年义务教育学业,不可为跨区而填满报名单。 - 跨区考生无名额分配到校资格,仅能竞争名额到区和平行志愿。
二、考试安排
考试批次
- 需参加 计划外批次(应届普通类招生计划外批次)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对口招生。 - 可与其他批次中考同时进行。
考试地点
- 在 学籍所在区县参加考试,体育成绩由学籍地转送户籍地。
三、成绩认定与录取
成绩归属
- 中考成绩归入 户籍所在区县,统一投档。 - 日常考核成绩由学籍地学校评定,体育成绩由学籍地转户籍地。
录取方式
- 成绩合格后,经报考学校同意,参加对口招生录取。
四、注意事项
政策时效性: 不同年份具体要求可能调整,需以当年教委或中招办通知为准。- 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