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审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学历与工作年限 - 博士:取得经济师职称后工作满2年;
- 硕士/本科:取得经济师职称后工作满5年;
- 大专:取得经济师职称后工作满10年。
考核要求
-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需合格,正高级职称申报者需有1次优秀考核记录。
二、专业能力与业绩
专业能力
- 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理论、方法及政策法规,能解决实际问题并提出有效建议。
业绩成果
- 需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论文(县属单位可提交2篇未发表成果);
- 或主持/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获省级以上奖项(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等)。
三、其他要求
继续教育
- 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资格限制
- 公务员、退休人员、受处分未满期者等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需准备包括学历证明、职称证书、考核表、论文及业绩材料等,具体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
注: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历年要求,建议以福建省人社局或工信局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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