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条件及录取规则如下:
一、招生条件
基本条件 - 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36个县)农村,且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 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实施区域
- 以2019年教育部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新疆南疆四地州为主,具体名单以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二、录取规则
投档批次
- 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分数政策
- 生源不足时,可按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降分投档录取,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志愿填报
- 与普通类平行志愿同段填报,设专业调剂表态栏,按1:1比例投档。
三、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 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由县教育、公安部门联合审核; 政策延续性
以上信息综合自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院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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