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申请条件需满足人员资质、场所设施、管理制度等多方面要求,具体如下:
一、人员要求
负责人资质 - 个人申请:需持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注册执业满5年;或持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执业满3年(试点城市可放宽至3年)。
- 法人/组织申请:负责人需符合上述条件,且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其他技术人员
- 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或煎煮服务,需至少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 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的,需至少1名注册护士。
二、场所与设施要求
房屋条件
- 面积≥40平方米,需为商业或办公用房,设置独立进出通道及上下水设施。
- 布局合理,包含候诊区、就诊区、治疗室等,诊疗区域需符合卫生学要求。
设备配置
- 基础设备:诊桌、诊椅、脉枕、体温计、紫外线消毒设备等。
- 根据诊疗范围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如针灸仪、中药注射器等),开展高风险技术需急救设备。
三、管理制度与规范
制度要求
- 需建立岗位职责、技术操作规范、感染控制制度及医疗废物处理方案。
- 配备门诊电子病历系统,并与当地监管平台对接。
名称与合规性
- 名称需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体现地域、类别等信息,避免误导患者。
- 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组织需具备组织机构与财务制度。
四、其他限制条件
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
部分试点城市(如北京、上海)对执业年限有特殊政策,建议以当地卫健委最新规定为准。
总结:
申请需综合评估人员资质、场所合规性及管理制度,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卫健委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