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副高职称评定条件主要包括学历资历、师德表现、教学业绩等核心要求,具体如下:
一、学历资历要求
学历背景 - 博士:一级教师任职满2年
- 硕士:一级教师任职满5年
- 本科/大专:一级教师任职满5年
- 补充说明:
城镇教师需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满1年。
二、师德表现要求
近5年年度考核均合格,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
城市教师需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透班主任”等称号,农村教师需县级及以上。
三、教学业绩要求
课时量
- 满足省定最低课时标准,校领导听课量不少于学科标准的1/3,兼职教师授课量不少于学科标准的1/2。
公开课与课程研发
- 每学年至少承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参与校本课程研发并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
“6选1”业绩指标(任现职后)
- 优质教案1门、县级以上课题结题1项、教学成果奖1项、优质课评选获奖1项、省级以上教学论文1篇。
四、其他必备条件
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身心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近5年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注:
不同年份政策可能调整,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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