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基本申报条件
学历与资历 - 博士学位:
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2年
- 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 专科学历:适用于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职业资格 - 需具备对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核心评价标准
师德表现
- 作为第一评价标准,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教育教学实绩
- 重点评价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突出贡献
工作年限与业绩成果
- 需满足学历与资历要求,同时提供1-3项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业绩成果(如专利、获奖项目等)
三、破格评审条件
荣誉称号
-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自治区劳动模范”等称号之一者
特殊贡献
- 在教改、教材审定或艺术教学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要求
继续教育: 需完成每年90学时的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30学时) 评审方式
以上条件综合自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官方文件及权威信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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