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政治与职业道德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方针政策,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履行岗位职责。
考核与继续教育
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学分。
二、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要求
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
资历要求
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满5年。
三、能力业绩条件
专业技术能力
- 精通专业理论,熟悉经济法规政策,具备解决重大经济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
- 熟练运用专业方法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学术成果
- 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或CSSCI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
- 独著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主编/副主编出版2部以上经济管理类教材。
- 参与起草2项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已实施。
工作业绩
- 获国家/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省部级以上表彰。
注:
市属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条件可参照更细化的要求。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