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中自主招生条件主要包括以下要点,综合2023年最新政策及历史信息整理如下:
一、招生对象
推荐生 - 推荐方式:
校长实名推荐或个人自荐。 - 推荐标准:
- 校长推荐:每校按初三毕业班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推荐1-3人(如200人以内推荐1人,200人以上推荐2人,有2人被录取的学校推荐3人)。 - 个人自荐:需在初中阶段获得福州市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 公示要求:推荐名单需公示3天。
自荐生 - 需提供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荣誉证书等材料,且需通过学校审核。
二、报考条件
基本要求
-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 非应届毕业生或曾以虚假信息报名者不得报考。
其他限制
- 高等院校在读生、已被录取学生、因违规停考或服刑者等不符合条件。
三、考试与录取
考试内容
- 包含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总分为500分。 - 考试科目需与报考专业相关。
录取规则
- 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同分情况下由福州市中招办审批。 - 招生名额30人以内,每县(市)区不超过10人。
四、其他说明
住宿政策: 未明确说明,建议直接咨询学校。- 政策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