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属性与目的
劳动保护用品的定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劳动保护支出范畴。这类用品是为保障员工在高温环境下的健康与安全而配备的必要物资,属于生产性福利待遇。
与职工福利的区别
劳动保护用品与职工福利费有本质区别:
- 劳动保护用品: 直接用于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如防暑降温用品属于特定岗位(高温环境)的必要支出。 - 职工福利费
二、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防暑降温用品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不计入工资薪金范围。
增值税处理
购买防暑降温用品一般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2025年现行政策),需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并取得合规发票。
三、其他注意事项
发放标准与范围
- 需符合《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规要求,仅限高温作业岗位。
- 若用人单位自行制定标准,需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与工资薪金的区分
防暑降温用品不计入计税工资范围,但属于工资薪金中的补贴部分,需并入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综上,防暑降温用品属于劳动保护支出,既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也不属于免税所得,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