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的流程及办理时间如下:
申请
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
受理与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通常需要10个工作日。
民主评议
组织村民代表或社区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社区)公示3-5天。
审核与审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初审结果和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与资金发放
对拟批准的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批准给予低保待遇,并从审核确认次月起发放低保金。
正常情况下,低保审核确认时限是15个工作日(不含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公示、财政拨款时间)。
定时核查管理
对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进行定期核查,确保低保政策的执行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申请低保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与初审、民主评议、审核与审批、公示与资金发放以及定时核查管理。办理时间一般为15-3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可能因各地实际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并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