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需结合行业特点、单位职能及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综合制定,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适用范围 覆盖农业主管部门(如种植业、畜牧业等)举办的公益性农业事业单位,或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农业企业及社会团体。
- 不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农业企业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管理对象
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但需经编委会或人社局办理入编手续。
二、岗位设置原则
科学设岗
根据农业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合理确定岗位总量、类别及结构比例。
优化结构
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92.5%),管理岗位占7.5%,并设置3个特设岗位。
按岗聘用
实行合同化管理,建立以岗位绩效为导向的用人机制。
动态调整
岗位设置应定期评估调整,适应行业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需求。
三、岗位结构与等级
岗位类别
主要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承担领导职责,专业技术岗位侧重专业技术能力。
岗位等级
- 管理岗位: 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具体数量根据单位规模和职能确定。 - 专业技术岗位
特设岗位 为满足高层次人才需求,可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任务完成后核销。
四、管理机制
审核与核准
特设岗位需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设区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绩效考核
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激励员工提升专业能力。
监督与调整
定期对岗位设置进行评估,根据农业发展需求和技术进步调整岗位结构。
五、其他注意事项
领导人员管理: 涉及领导岗位的设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执行。 政策衔接
以上方案需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细化,建议参考农业部及省委办公厅等部门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