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政策文件和工作部署,自建房排查实施方案可参考以下框架制定:
一、工作目标
排查范围 :覆盖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重点排查农村自建房(含自住和经营性两类)及人员聚集使用的公共房屋。完成时间
- 2025年4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和登记;
-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与治理改造。
核心原则:
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边排查边整治,实现动态管理。
二、工作任务
全面排查摸底
- 区分自建房(含闲置、改建等)和非自建房(如公共管理用房、生产经营用非自建房),建立房屋档案和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 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改建扩建、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
安全鉴定与分类整治
- 对排查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划分风险等级;
- 针对不同等级房屋制定整治方案,优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建立长效机制
- 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对经营性自建房实行快查快改;
- 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隐患排查与整治的动态管理。
三、实施步骤
组织保障
-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 落实资金保障,确保专款专用。
技术支撑
- 建立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与动态更新;
- 开展安全施工专项检查,严查违规行为。
监督评估
- 定期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注意事项
分类施策: 对自住房与经营性房屋采取差异化措施,避免“一刀切”; 隐患排查
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排查整治进展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注:具体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调整,建议与住建、应急等相关部门联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