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是规范建筑工程在寒冷季节施工的技术文件,主要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经济合理性。以下是关键内容的综合解析:
一、冬期施工起始与终止条件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系列),冬期施工的划分以室外日平均气温为依据:
进入冬期施工:当连续5天稳定低于5℃时开始;
解除冬期施工:当连续5天稳定高于5℃时终止。
起始日期可通过实测确定,或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
二、主要技术要求
混凝土施工
- 受冻临界强度:普通混凝土需达到设计强度的30%,矿渣硅酸盐水泥需达到40%;
- 养护方法:采用蓄热法(原材料加热+水泥水化热)或综合蓄热法,确保混凝土在0℃前达到受冻临界强度;
- 配合比调整:掺用防冻剂的混凝土需按规范配制。
土方工程
- 施工前需做好防冻准备,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应采取防滑、防火措施;
- 土壤防冻可采用覆盖保温材料或加热养护。
钢筋工程
- 负温焊接(如电渣压力焊)需符合专项方案要求,避免钢筋冷拉。
砌体工程
- 砂浆拌合水温不得超过80℃,砂加热温度不超过40℃,避免水泥直接接触高温水;
- 当最低气温≤-15℃时,砂浆强度等级需提高一级。
三、管理措施
方案编制
- 必须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措施;
- 方案需包含资源保障、能源节约及工期优化内容。
质量与安全
- 加强原材料检验,确保防冻剂等材料符合规范;
- 营造防冻环境,防止施工人员冻伤。
进度控制
- 通过优化施工流程(如减少施工点、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
四、附则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及一般构筑物,特殊工程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
具体施工细节可参照JGJ/T104-2011等国家标准执行。
以上内容综合了多个版本规程的核心要求,实际施工中需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及工程特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