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自我认格意见是党员在党内民主评议中,根据党章要求对照自身表现,对思想政治、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的过程。其核心在于通过自评、组织评议和审批,形成对党员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客观认定。具体包含以下要点:
评价维度与标准
从政治理论、组织纪律、工作表现、群众关系等方面进行自评,要求“像、准、实”:自我评议要实事求是,问题查找要精准,整改措施要具体。
评定等级划分
通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其中优秀党员需具备较强组织纪律性、突出工作业绩和群众基础;不合格党员则存在严重违反党纪或失职行为。
评议流程与审批
- 党员先进行自我认格,提交自评材料;
- 支部委员会结合民主测评和群众意见形成“党支部意见”;
- 党委(如党工委、党总支)最终审批确定评定结果。
档案管理要求
合格党员的评议表由所在党组织保存,优秀或不合格党员的评议表需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党员发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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