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联合声明》的性质可综合以下分析:
法律性质定位 该文件属于 双边政治性协议
,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国际条约。其签署背景是解决香港回归问题,属于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的过渡性安排。
是否具有现实约束力
多个权威部门明确表示,该文件作为 历史文件,已不具备现实约束力。自1997年香港回归后,相关权利义务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得到履行和体现。
核心条款性质
- 主权移交条款(第3条及附件一):中国明确表示受其约束,构成国际义务。
- 过渡期安排: 具体操作流程部分(第1-2条)已随回归完成履行。 争议焦点
争议主要围绕“历史文件是否失效”展开,但中方坚持认为,尽管文件本身是历史性的,但其确立的“一国两制”框架和基本法仍具有长期指导意义。
综上,《中英联合声明》是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政治性文件,其法律效力已随时间转化为《基本法》和宪法的规范,当前不再具有直接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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