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在1941年国情咨文中提出的“四大基本自由”包括以下四项:
言论自由 全球范围内人人享有自由表达思想、意见和观点的权利,无论在公共或私人领域。
信仰自由
全球范围内人人有权以自己的方式选择和实践宗教信仰。
免于匮乏的自由
通过经济协调确保全球居民享有基本生活保障,避免饥饿和贫困,过上稳定物质生活。
免于恐惧的自由
通过全球裁军实现和平,消除武力威胁,保障国家安全与稳定。
总结:
这四项自由以自由为核心,涵盖政治、宗教、经济和安全领域,成为战后国际人权标准的重要基石。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