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教师伤残鉴定流程可分为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两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工伤认定流程
申请登记 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受理与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若材料完整则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若不完整则通知补正。
完成工伤认定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要求用人单位、医疗机构等协助。
作出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中止。
二、伤残等级鉴定流程
申请鉴定
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向具备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提交申请,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CT片等材料。
材料审核与缴费
鉴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收取200元鉴定费(部分地区可能免收)。
组织鉴定
鉴定机构定期召开鉴定会,专家根据材料评估伤残等级,并在15-30日内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结果领取
鉴定结果自材料登记之日起15日内由单位劳资人员领取。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工伤认定申请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出,医疗终结后需在1年内提出。 委托鉴定
特殊情形:职业病患者需额外提交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以上流程综合了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的关键步骤,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