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是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爱国守法
教师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爱岗敬业
体现为对教育事业的热爱与忠诚,认真负责地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为学生成长贡献力量。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保护学生安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建立积极健康的师生关系。
六、终身学习
持续学习专业知识,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能力,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求。
补充说明
师德的核心要素:包含道德认识、情感、意志、信念、行为习惯等构成部分。
实践要求:教师需在日常教学中体现“三观正、业务精、作风实”的职业素养。
以上内容综合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教育行业普遍认可的师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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