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表示感谢的结束语需根据行文方向和具体场景选择,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上行文(下级对上级)
1. 请接受我衷心的谢意!(适用于申请书等正式文件结尾)
2.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请予指示;妥否,请批示。
二、下行文(上级对下级)
1. 特此通知,希即遵照办理。
2. 以上意见,是否可行,请核示(或批示);妥否,请批复。
三、平行文(同级或不相隶属单位)
1. 特此函达;请即函复。
2. 感谢贵司的支持与配合。
四、通用表达
1.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2. 期待与贵方保持长期合作。
注意事项:
• 行文需保持正式,避免使用口语化表达
• 结尾可搭配敬语(如“此致”“敬礼”)
• 重点突出感谢原因与后续合作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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