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系统相关资质要求主要分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两类,具体如下:
一、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资质
基础条件 - 正式运营≥3个月
- 配备1名具有医师执业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
- 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
管理制度
- 建立医保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 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等基础数据库,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信息系统
- 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对接,支持直接联网结算
- 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安全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质
基础条件
- 正式运营≥3个月
- 配备1名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药师(注册地需在经营地)
人员与制度
- 配备2名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 建立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等
运营规范
- 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分类管理药品
- 设立医保用药标识,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三、其他注意事项
违规处理: 需遵守医保制度规定,禁止虚假报销等行为 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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