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核心组成部分,涵盖行政、服务、监督及支持机构:
卫生行政组织 负责制定卫生政策、规划及资源配置,包括各级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卫生服务组织
提供疾病诊疗、预防保健等服务的机构,如各级政府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等。
群众性卫生组织
由公众参与的健康促进机构,如红十字会、健康教育所、社区健康组织等,侧重健康宣传和基层动员。
预防保健组织
专注于疾病预防、健康监测及健康促进,包括妇幼保健院、流行病监测机构等。
卫生监督机构
负责卫生法规执行、医疗质量监督及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如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补充说明:
部分资料将医疗保障、疾病预防与卫生执法等单独列出,但高权威性来源更强调上述五个核心模块的系统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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