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考中的ABCD类划分标准主要依据职位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一、分类标准
A类 - 适用岗位:
省直、市直、县直机关等综合管理类职位(如各局室)。 -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甲)。 - 特点:侧重综合分析、决策和管理能力,选拔标准较高。
B类 - 适用岗位:
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职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乙)。 - 特点:更注重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相对A类要求稍低。
C类 - 适用岗位:
公安机关执法类职位甲级(如交警、治安警员等)。 -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丙)+《公安专业科目》。 - 特点:需具备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专业性较强。
D类 - 适用岗位:
公安机关执法类职位乙级(如辅警等)。 - 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丙)+《公安专业科目》。 - 特点:在C类的基础上,可能对基层执法经验有更高要求。
二、补充说明
分数线差异:通常A类分数线(如120分)高于B类(如100分),但具体以当年考试公告为准。- 备考建议:考生需根据报考岗位类别针对性复习,如C、D类需重点学习公安专业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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