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审计师评审需同时满足以下核心条件,具体要求因地区略有差异:
一、基本资格要求
考试合格 需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通常为5年)取得合格证书。公务员首次转岗者可凭2016年后取得的合格证书申报。
年度考核
近3年(或规定年限)年度考核结果需为“称职”以上。未参加考核的单位需提供综合考核证明。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间不得申报。
二、专业能力要求
外语与计算机能力
- 审计署不统一要求,但部分省份(如河北、安徽)要求提供外语或计算机能力证明。 - 申报单位可自主设定具体标准,例如通过考试、培训或认证。
三、工作经历与业绩
审计相关岗位经验
- 需在审计、合规、稽核等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如3-5年),或累计担任审计项目负责人次数(如组长/副组长≥3次,主审≥5次)。 - 社会审计机构人员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承担相应职务。
业绩成果
需提供近5年审计项目成果报告,包含项目规模、问题发现及处理情况等量化数据,体现专业能力与实际贡献。
四、其他限制条件
特殊群体限制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受纪律处分期间人员不得申报。
五、申报流程
材料准备
整理考试合格证明、年度考核材料、工作业绩报告及外语/计算机能力证明,按单位要求提交。
总结:
申报需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重点关注考试合格、岗位经验与业绩成果的匹配性,同时注意单位对外语/计算机能力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