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放宽地区是指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实施适度放宽的区域。具体政策如下:
一、核心定义
政策目的 通过降低分数线和放宽学历要求,促进法律职业资格在欠发达地区的普及。
适用对象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地区的考生,可享受相应政策。
二、具体地区划分
西藏自治区
- 客观题:140分
- 主观题:85分
- 全境覆盖。
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
- 客观题:150分
- 主观题:90分
- 包含藏南、川西、滇西、甘南等县。
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
- 客观题:150分
- 主观题:90分
- 覆盖喀什、和田、阿克苏等地。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 客观题:150分
- 主观题:90分
- 包含甘肃、四川、云南、青海、新疆等地的部分县。
三、政策有效期
放宽政策为阶段性措施,具体实施以司法部最新公告为准,无固定期限。
四、其他说明
适用条件: 需满足户籍要求,且放宽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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