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师初级职称评定条件如下,综合了全国及地方政策要求: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 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师德,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教师资格与岗位要求
需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近3年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二、学历与资历条件
学历要求
- 专科: 需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满2年。 - 本科/硕士
- 中等师范院校毕业:需在小学/幼儿园三级岗位任教满3年。
其他要求
需完成每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任务,且普通话达标(如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其他条件
荣誉与业绩
需满足当地职称评定标准中的荣誉条件(如省级优秀教师、市级教学名师等)。
禁止申报情形
受过警告以上处分、伪造学历/业绩者,3年内不得申报。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办及民办学校教师,但民办学校需报教育部门审批。
因疫情影响,2019学年教师教育学分不作要求。
以上条件综合了全国通用标准与地方细化规定,具体以当地教育部门执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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