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水利工程师的条件主要包括学历、资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及继续教育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学历与资历要求
正高级工程师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需满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合格。
高级工程师
- 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满2年且考核合格;或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满5年且考核合格。
中级工程师
- 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满2年且考核合格;或本科学历,满5年且考核合格;或大专学历,满7年且考核合格。
二、专业能力与实践经验
需掌握水利工程相关理论、技术标准及法规,具备设计、施工、监理等实践经验。
需参与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主持制定技术标准,具备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要求
需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显著效果。
中高级职称需发表1篇以上省部级刊物论文,或主持制定重要技术标准。
四、继续教育与职业道德
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五、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突出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破格:
1. 专业对口且满足年限要求,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
2. 中专学历连续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注:
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如山东省)而有所差异,建议以当地人社部门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