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中学高级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 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高尚师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1次优秀等次)。
学历与资历
- 博士: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2年; - 本科
- 专科: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 城镇中学教师需有1年以上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需具备相应教龄(如高级中学教师≥10年)。
三、业绩成果要求
论文与著作: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含核心期刊1篇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
四、其他条件
计算机能力:通过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外语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通过职称外语统一考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学研究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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