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系统的职称体系覆盖飞行技术、工程技术、空中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具体分类如下:
一、飞行技术人员职称
飞行员系列 - 三级飞行员:
领航员、飞行通信员、飞行机械员
- 二级飞行员:对应飞行技术岗位
- 一级飞行员:对应飞行技术岗位
- 正高级飞行员:对应飞行技术岗位(新增职称)
其他相关职称 - 特级飞行员
(飞行技术领域)
-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飞行技术领域)
二、工程技术职称
民航主体系列
- 空中交通管理: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 机场工程及运行
- 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 通用航空: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其他专业 - 包括运输经济、会计、航空医学等领域的工程师职称
三、其他关键职称
机长(PIC):
飞行操作岗位最高负责人
教员/模拟机教员:飞行培训领域职称
四、申报条件
学历要求:工程师需博士学位,其他职称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资历条件:不同级别对应飞行小时、工作年限等具体要求
以上信息综合自民航局及人社部官方文件,涵盖飞行、工程、管理等多领域职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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